狮山镇污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第一期)-第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答疑与澄清修改通知(第01号)发表时间:2022-11-04 15:54 至各投标人: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通知是对《狮山镇污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第一期)-第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三、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原内容:“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修改为:“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详见附件1。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附表七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表头修改为:“附表五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原内容增加:“五、本单位没有《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中规定的被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情形。”详见附件2。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8日9时30分)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9时30分)不变。 三、特别提示: 1.本招标文件答疑与澄清修改通知(第01号)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应根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2.若招标文件答疑与澄清修改通知(第01号)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三、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上述格式仅供投标人参考。如不组成联合体投标,可不填写本页面具体内容,或者删除本页面。
附件2: 附表五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致: (招标人)
经慎重、认真核查,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 二、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本单位未被佛山市中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单位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五、本单位没有《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中规定的被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情形。 本单位不会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作出声明,须分别提交原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文章分类:
答疑澄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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