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尾北区工业2区、3区消防喷淋、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24-08-19 09:36 1.招标条件村尾北区工业2区、3区消防喷淋、报警系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尾村北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尾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村尾北区工业2区、3区消防喷淋、报警系统工程,该建筑属丙类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1843.4平方米。富荣总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为5386.40平方米;大鞋厂后厂房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2661平方米;厂房铺位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1271平方米;油站南厂房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3312平方米;北区村口新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5627平方米;富荣鞋厂东侧(电房脚)厂房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3586平方米;其中,富荣总厂、大鞋厂后厂房,厂房铺位,油站南厂房,北区村口新楼,富荣鞋厂东侧(电房脚)厂房共用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该建筑新增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32,306.61(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为村尾北区工业2区、3区消防喷淋、报警系统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水泵房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通过验收等,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通过相关消防部门的验收。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北京时间)。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9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http://ccggzy.chancheng.gov.cn/)、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zhangcha/index.html)、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尾村北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以及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muhua.com/)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均以本招标文件的工程名称为准。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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