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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水镇青年湖湿地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表时间:2023-11-27 16:43

项目编号:GC2023(NH)WZ0255

项目名称:里水镇青年湖湿地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11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859,033.77元。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583,477.42元。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55,859,033.77元。其中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1,404,536.31元,实名管理所需费用¥112,362.5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55,583,477.42元。其中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1,399,241.40元,实名管理所需费用¥111,939.3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3、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根据上述的修改也作了相应的调整,现重新向投标人发放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6.3……【注:结算系数=(中标总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元)-暂列金额-暂估价-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

6.3……【注:结算系数=(中标总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招标备案预算总价(61,759,419.36元)-暂列金额-暂估价-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

5、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评分优惠”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款。……

6、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后的备注内容删除如下:

删除内容:

注:1、工程业绩应是与本工程同类或类似的工程且不超过招标项目工程造价或工程规模量化指标的80%。对业绩的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最近三年。

2、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资料,以竣(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时间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工程项目获奖:(从招标公告发出日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或表彰文件时间为准)

以上删除内容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工程项目获奖要求以“评标办法前附表”里的相关要求为准。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5)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

联系人:吴俊辉

联系方式:0757-85606123

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联系人:张定广、杨展君

联系方式:0757-86321861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正文(以此为准)


文章分类: 答疑澄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