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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江路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表时间:2023-10-18 16:38

工程名称:汾江路小区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 202310 18 16 时 至 202310 21 16 时止

   

汾江路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101816时 至 2023102116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广东洋艺建设有限公司

7343427.62

廖凯/粤1442018201901607

89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程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757-8378054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 2 号丰收街菁创聚青年社区 2 座 308 室  

邮编: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10586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403室

邮编:5280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电话:0757-83105672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邮编: 528000

招标代理: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杨工

电 话:0757-86321861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邮 编:528200


文章分类: 中标公告(工程)